2013届在职法律硕士专业申请学位工作的通知

作者: 时间:2014-03-03 点击数:

请于2013年12月25日前提交下列材料

1、打印好的“授予硕士专业学位评定书”一试两份。

3、在学位办网页的“表格下载”中下载并填写“硕士专业学位信息备案系统”提交电子版,发送至jingmaojm@126.com

4、近期小二寸蓝底彩色照片一张,同版≤10K的电子版,文件名为身份证号。注:“授予硕士专业学位评定书”中贴的照片须与此照片同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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